1、易制毒药品是可用于制作毒品的化学药品,主要包括盐酸、硫酸、丙酮、乙醚、氯仿、甲苯、高锰酸钾、乙酸酐等;易燃易爆药品是容易因燃烧而发生爆炸的化学药品,主要包括乙醇、硝酸铵等。
2、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的购置同其他易耗品一样,每学年向学校申报购置一次,由学校安排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汇总,由省政府招标采购。
3、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专门建库,分类存放,并进行经常的安全检查,防止因挥发、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4、对新购置的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和易制毒药品要进行认真的验收,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存放到学校专门的危险品仓库。使用时由低值易耗品仓库管理老师到危险品仓库办理出库手续领用。
5、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和易制毒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限量发放。实验实训中心对各学科领用的数量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实验后剩余的必须及时退库。各实验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和易制毒药品。
生物与海洋学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